China Entry Visa · CEV
美国公司信、说明信和中方邀请函有什么区别?
美国雇主可以说明其掌握的任职及出差支持情况;这与中国合作伙伴发出的邀请,在出具方和作用上都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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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能核实事实,就由谁作相应说明
| 中国合作伙伴的邀请函 | 美国雇主的公司信 | 申请人的说明信 |
|---|---|---|
| 说明真实邀请及计划在中国进行的商务活动。 | 如被要求,说明雇主掌握的任职、派遣或费用承担情况。 | 如被要求,说明申请人自身情况或信息差异。 |
| 由真实的中方邀请单位出具并完成签章。 | 由真实雇主准备,获授权代表核实并签署自己作出的说明。 | 由申请人准备并确认说明属实。 |
| 驻美使馆M签清单列明由中国贸易伙伴出具的商务活动文件。 | 已查驻美使馆M签清单未将美国公司说明信或公司简介列为人人必交的材料。 | 在线指南允许就相关情况或应要求提交解释材料,应按具体要求处理。 |
后两栏属于准备建议,不是新增的使领馆材料清单。不能因为都用了公司信纸,就用美国雇主信替代中方合作伙伴的文件。
被要求提供公司信或公司简介时
- 先读清具体要求:需要证明哪项事实,哪个主体掌握该信息。
- 请雇主只确认其能够支持的事实,例如职位、派遣目的、日期及确实承担的费用。
- 使用雇主真实名称和联系方式,由获授权代表核实并签署公司说明。真实抬头纸有助于识别出具方,但已查来源未确立统一的抬头纸要求。
- 如果要求公司简介,应明确真实法律主体、业务及与此次访问的关系,由公司提供事实;不能编造交易历史或客户名单。
以上属于实用核对建议。具体措辞、附件、语言和签字要求以该馆通知为先;若未写清是否用抬头纸、由谁签署,应先向该馆确认,不自行推定要求。
虚构对照——不是完整信件
以下仅为虚构教学片段,不是客户案例或递交文件,不代表任何公司。每行说明相应出具方能够陈述的范围。
| 虚构片段 | 谁来写/核对什么 |
|---|---|
| 仅作示例 · 雇主记录显示人物甲担任岗位乙,雇主将承担约定访问的机票费用。 | 雇主核实任职和真实付款承诺。这不能证明某个中国企业邀请了申请人。 |
| 仅作示例 · 拟在地点丁商讨规格丙。 | 由中方邀请方填写并核实自己的邀请函栏位。雇主或签证服务商不能编造接待方或会议。 |
| 仅作示例 · 草稿使用了旧护照标识,此处故意省略现用号码。 | 申请人指出差异,邀请方依据核实后的护照信息更正其函件。一封解释信不会自动修改别人出具的文件。 |
先核一致性,再考虑是否增加文件
对照各份材料中的付款方、日期和活动内容。如果雇主承担机票,而邀请函却说接待方承担全部费用,应请双方确认哪一说法属实。增加信件本身不能解决事实冲突。
中签(CEV)是独立服务商,不是使领馆。中签不出具、不代写、不代买邀请函,也不提供邀请方。真实邀请方负责出具邀请函,申请人核实自己的信息,使领馆决定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及是否签发签证。现有审表和材料审核服务可在所选服务范围内协助核对准备情况,不保证获签或办理时限。
官方参考资料
请以负责办理您申请的使领馆当前要求为准。这些资料不代表 CEV 服务可用性确认,也不提供本次订单的收件地址。
- 驻美国大使馆:签证材料及邀请函附件(2025年9月,英文)(核实日期:)
- 驻美国大使馆:在线申请与材料上传指南(英文)(核实日期:)